危险品存储柜
户外存水污染物和易燃液体
- 可用于在户外存放 GHS 目录 1-3 级可燃液体及在户内外存放 GHS 目录 1-4 级的危险液体。
- 镀锌钢结构,坚固耐用。
- 可以使用叉车或起重设备搬运。
- 标准双门,热浸镀锌底部贮存盘,带格栅,最大均匀载重 1000kg/m²。
- 配合搁板使用可存储小型容器。
- 加强屋顶及地板框架型材,四周设排水轨道 ( 门除外 ) 。
- 侧面板和顶部由镀锌钢制,特别坚固耐用。
- 双门和后面板带气候防护通风孔。
顶部最大雪承重
1
–3
可承重 200kg/m²。4
–7
可承重 150 kg/m²。
符合 EN 1055 标准。
卸载点必须可以通行重型拖挂车。
现场必须要有起重机或叉车用于卸载。
如果没有,请在订购时寻求卸载服务。
A
用于存放 GHS 目录 1-4 级水污染物。
B
用于存放 GHS目录 1-3 级可燃物质。圆形通风口自然通风,适用于存储高度密封容器。
C
用于存放 GHS 目录 1-3 级易燃物质。强制通风设计,防爆保护,符合 5 倍空气交换的要求。通风机,连接外部 230V 开关箱。
外部喷漆,天蓝色 RAL5015。
单扇天窗
增强外界光进入存储柜。适用于 A
系列存储柜。
天花板
降低存储柜内水滴的形成。不能不与天窗同时使用。适用于 A
系列存储柜。
附件
适应不同场景个性化需求。